二、优惠政策
(一)补贴补助
1.生活和租房补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日制博士和择业期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和租房补贴,自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次年首月起连续发放3年。
2.购房补助政策: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日制博士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住房所在区(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购房补助。具体参照《枣庄市人才购房补助发放办法》执行。
(二)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含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纳入“枣庄惠才卡”发放范围,可以享受相应层级的市级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三)配偶就业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含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安置;属企业人员或无业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
三、其它事宜
1.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从市外引进。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精神,《2023年度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的,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3.报名聘用具体事宜请与引才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中的咨询电话。
四、政策咨询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632-3317217
电子邮箱:rsjrck@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中共枣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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