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坐落在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烟台,是胶东半岛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学校于1930年始建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千年古县莱阳,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胶东师范学校、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发展阶段,经过九十余载砥砺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工农理文兼备、应用学科见长的综合性大学。2012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入选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017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2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山东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学校依山傍海,环境优雅,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校园占地3450亩,校舍建筑面积74.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3亿元。图书馆藏书257.8万册、电子图书120.3万种。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坚持学科立校,深入实施学科筑峰战略,培育建设了水利环境海洋、芯片与集成电路、食品药品与现代农业、教师教育、文化传承创新传播等五个优势特色学科群。设有24个学院、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学部制改革和学科特区建设稳步推进,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等5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水利工程学科入选省属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成为全省同类学科中唯一的“优势特色学科”。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强校之本,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人才队伍结构明显优化,现有专任教师近2000人,其中,正高269人、副高653人,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专家71人次、省级人才称号专家124人次。人才团队建设不断加强,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49个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加强,建有山东省师德涵养基地,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鲁东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l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7月31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7月24日11:00-8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24日11:00-8月1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ldu.edu.cn/)点击浮窗“鲁东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122.51.154.70:18901/supervisor/login)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3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本人书面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应聘岗位必须的“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例如: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院)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研究方向,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8)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附件4),任职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附件5);
(9)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或报名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或报名系统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鉴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杜老师13465578398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方式:0535-6693585
监督电话:0535-6013032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5: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鲁东大学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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