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守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以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主题,以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山东高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在枣庄地区的分支机构,系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负责运营管理S83枣庄连接线高速齐村互通至木石段及S29新台高速枣庄段,总里程为87公里,承担通行费收费管理、养护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应急清障救援、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产业开发等工作。公司连续多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
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专业要求:土木类、交通工程类、建筑工程类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
1.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户外工作;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二)路网运行调度中心 信息设备维护岗(1人)
专业要求:软件工程、电子信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等相关专业
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
1.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从事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校园招聘
运营管理部 数据分析岗(1人)
专业要求:大数据分析、大数据计算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会计、审计、金融、数学、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28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
1.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写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条件:
校园招聘:本科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32周岁及以下;
社会招聘: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要求。
以上岗位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详见招聘网站。
1.报名截止时间:
社会招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校园招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通过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聘系统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其他报名途径无效)
http://zhaopin.sdhsg.com/#/centralizedRecruitment?orgId=227
http://zhaopin.sdhsg.com/#/social?orgId=227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无法构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察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公司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公示和报到
(一)考试及录取通知等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薪酬待遇按照录取后工作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五)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入职的,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六)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凡有造假行为,或在报到时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应聘资格,监督举报邮箱:zzfgsrlzy@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监督电话:0632-3062807
1766328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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