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枣庄市教育局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与计划

(一)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遵循属地原则,一般在县域内招生。省级艺体类学科基地或特色高中、省级高水平艺术社团、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其他经枣庄市教育局批准的特殊专业,可面向全枣庄市招收符合相关项目的学生。

2.初中后高职院校。初中后高职院校面向全枣庄市招生。

3.初中后职业院校。初中后职业院校面向全枣庄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学制1年或1.5年;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预备技师6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中级工学制2年、高级工学制3年,预备技师学制4年。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我市近年毕业生数、生源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选课走班及班额不超过50人等要素,报枣庄市教育局核准,制定了《滕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附件1),其中:

(1)自主招生计划:滕州市第一中学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招收符合招生范围和条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300人。

(2)艺术、体育专业生计划:详见《滕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附件1)。

(3)指标生计划:滕州市第一中学指标生计划数额为其招生计划总数的65%,即2015人,由市局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学校分配人数详见《滕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名额分配表》(附件2)。

指标生分配原则:以2024年初中在籍应届毕业生数和2023年度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考核结果各占50%权重进行分配。因违规办学被省、市通报的初中学校取消或者减少指标生计划分配数额。

指标生计划分配方法:计算公式为滕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n为指标生数;b为应届在籍毕业生人数;d为该校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成绩;∑bd为全市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人数与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成绩的乘积之和;N为全市分配指标生总数。

指标生是指经市教育体育局学籍注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达到D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的初中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应届在籍不满两年的毕业生、回原籍考生和“择校生”等,一律不按指标生录取。所有初中学校要对不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进行确认,不符合的原因要书面告知学生,由学生本人签字认可,并在本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认名单经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体局备案。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公示的、隐瞒真实情况的学校,对学校校长进行追责、问责。

2.初中后职业院校。

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待省下发枣庄市后,在枣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A类:滕州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

B类:滕州市外回原籍应届考生(现户籍地为滕州市且具有滕州市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C类:往届生(现户籍地为滕州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D类:具备枣庄市户籍或学籍的跨区(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普通高中学校在籍或曾经注册学籍的、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或不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不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高中段学校不予录取。

自2025年起,参加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二批次普通高中和中职(技工)学校,不得报考一批次普通高中。

(二)报名时间

5月10日-13日。

(三)报名办法

A类考生在学籍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或登录个人账号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只能选择一个。个人账号和密码由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组成,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学籍号分别发给每个学生。

B类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应届生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服务大厅报名。

C类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初中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服务大厅报名。

D类考生报名时需携带①户口簿和滕州市范围的居住证②应届生学籍证明或往届生初中毕业证③父母一方或本人在滕州市范围的不动产证、网签购房协议或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④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⑤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④或⑤具备其中一个),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服务大厅报名。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由初中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应届生学籍证明由初中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县级学籍管理部门章。各类考生中的艺体专业生报名时要提供其报考学校核发的艺体合格证。

D类考生报名佐证材料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初审,初审通过并汇总,5月14日报枣庄市教育局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各学校和零散报名点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将取消考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教体局将往届生学生信息与高中段学校学籍系统比对,对于曾经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一律不予报考。

(四)报名材料留存

1.考生本人填写的《考生志愿填报表》。通过学校集体报名的A类考生和B、C、D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需填写《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3),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需填写《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4),报考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或中职学校或技工院校的考生需填写《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5)。以上均需考生手写并签字,涂改无效,由学校分别报基教科、招考办、职继科留存一年备查。

2.信息确认表。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打印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核对后签名并按手印确认。报名结束后,按照不同类型志愿学校,分别汇总报基教科、招考办、职继科留存一年备查。

3.通过个人账号报名的考生不需留存材料,由报名系统自动抓取填报痕迹和过程。

(五)考生志愿选择

普通高中、初中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不得兼报。

1.普通高中。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两个录取批次,其中一批次录取高中是滕州市第一中学、滕州市第二中学,其他高中(含滕州市第二中学众志班)为二批次录取高中。

每个考生最多可以选取3所高中学校填报。

(1)一志愿报考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二志愿、三志愿可选报符合招生范围的2个二批次学校。

(2)一志愿报考二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二志愿、三志愿不得再选报一批次学校,可选报符合招生范围的2个其他二批次学校。

2.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后高职院校首次志愿填报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初中后高职院校征集志愿(补录)的填报。

3.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后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征集志愿(补录)的填报。

艺体特长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将专项测试合格的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并在《志愿填报表》上“艺体类专业测试考号”栏目填写艺体合格证编号。一志愿报考艺体类的考生,二志愿可按照普通考生身份报考二批次学校。

(六)材料上交

5月15日,2022级学生地理、生物考试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进行报名。5月16日上午11:00前各初中学校集中上报2021级考生志愿表、签字表及2022级考生签字表等材料。

三、考试与考查

(一)考试与考查科目

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科目,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学科时事政治主要考查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理、生物实行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八年级、九年级学年末,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取两次考试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往届生及外市回原籍的考生必须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补考。

2024年体育与健康科目、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正常进行(具体方案详见附件7、17、18)。

自2025年中考开始,将艺术类科目(音乐、美术)纳入中考,其中,艺术类科目(音乐、美术)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确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考试组织实施

1.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滕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综合素质评价参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考查,由市教体局制定,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3.自主招生考试依据《枣庄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附件6)组织实施。

4.艺体专业生考试按照《枣庄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8)组织实施。

5.初中后职业院校招生(含初中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初中后中职(技工)院校,下同),依据《枣庄市2024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10)组织实施。

四、成绩发布与义务教育证书发放

(一)成绩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公布考试折合后分数和等级,生物、地理公布原始分数及等级。等级划分原则是将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一般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按分数划定等级时,如果考生D级及以上等级数量超过对应比例,则按实际得分划定等级。

(二)成绩和录取发布。2024年7月10日前发布考试成绩和被录取学校,具体查询时间及网址以枣庄市教育局公告为准。

(三)成绩保密。考试成绩属于考生个人隐私,除本人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严禁炒作“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镇街学区(联区)、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证书发放。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规定,具有本市初中学籍、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修完规定课程且参加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准予毕业并发放义务教育证书。未参加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方案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考试结果经市教体局核准后发放义务教育证书。

五、录取

按照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素录取。

折合后的文化科总成绩为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成绩计入,满分各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折算后计入,折算后满分分别为70、50、45、45、30、30;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按照50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限制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艺体专业生。为培养具有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学生,可对不同类别的艺体专业生单独划线录取。艺体考生一志愿未被录取时,其第二、第三志愿按照普通生参与录取。

2.自主招生。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并上报市教体局及枣庄市教育局核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总成绩不低于该校普通考生录取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C级及以上的,在志愿一学校之前投档录取,即不再参与所填报普通志愿的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按照指标生和普通生录取。

3.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初中学校(含墨子中学)报考滕州一中的考生最多降30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初中学校报考滕州一中的考生最多降15分。各初中学校以完成分配指标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降分录取后,初中学校完不成的指标生计划调剂到其它初中学校。

4.普通生。按年度普通生计划录取。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考生如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其折算后的成绩减少20分后参与第二志愿录取,如被第二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第三志愿录取。如第二志愿未被录取,其折算后的成绩减少20分后参与第三志愿录取。凡已经被所填志愿的普通高中录取但因个人原因放弃的, 均不得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二)初中后职业院校录取

依据《枣庄市2024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10)组织实施。

(三)录取优待政策

有关考生填报《枣庄市202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附件16),对不同类别特殊考生降分录取,降分选最高项、不累计。

军人烈士子女,国家确定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以及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40分录取;烈士子女,作战部队、国家确定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系统烈士、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低20分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及我市台商随行子女,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分录取;独生子女类考生经户籍所在地区(市)及市卫健部门逐级审核后降低5分录取。

六、严格奖惩,提高分流质量

为促进应届毕业生科学合理分流,对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分流质量进行量化考核,镇街学区(联区)取所辖初中学校分数平均值,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评价考核。

(一)对应届考生分流质量进行量化。初中学校应届考生分流质量公式为:f=50分+(x-y)(x为该初中学校被滕州二中录取应届考生平均分,y为该初中学校被滕州一中录取应届考生平均分);该项得分为30分,按照上述公式初中学校得分排序进行量化。

(二)对流失学生进行量化。初中学校每流失到我市以外一名高中段招生优秀生,扣该校10分(达到滕州一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滕州市外高中学校报名的,每发现1人,扣该校10分。

(三)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市其它高中。一志愿报考滕州三中、滕州五中的考生,高中段招生考试分数超过滕州一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的,每有1人给所在初中学校加10分。一志愿报考滕州二中的考生,高中段招生考试分数在全市前2000名之内,每有1人给所在初中学校加5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分析预判招生考试录取各环节存在的显性和隐形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安全、稳定、有序。

(二)严格考试管理。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学校要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加强对考务人员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考试期间不间断巡视巡查考场,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维护考试秩序。加强从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明确考试组织、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在保密期的试卷,做好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试题泄密、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面舆论引导,立足招生宣传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计划、范围、程序以及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学校招生简章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发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读、咨询工作,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编制招生入学办事指南,提供咨询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选择适合的教育,通过公告栏、新闻媒体、家长会等形式公开招生考试信息,实行阳光招生。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擅自超范围、超计划、超班额、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禁抢拉生源;严禁空挂学籍和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严禁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和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对于违规招生、扰乱招生秩序、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理。市教体局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体局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于5月26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

附件:

1.滕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滕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名额分配表

3.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4.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5.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6.枣庄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7.枣庄市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8.枣庄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意见

9.枣庄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专业预录审批登记表

10.枣庄市2024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11.枣庄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2.枣庄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3.枣庄市2024年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4.枣庄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中职班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5.滕州市2024年技工学校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6.枣庄市202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

17.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

18.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滕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滕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附件1-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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