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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2023年公开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为做好诸城市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5号)、《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1号)精神,以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2名(含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1982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四)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山东省外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诸城市2023年公开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取消学籍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联系双选
根据公布岗位的联系电话,联系选择意向岗位。并于7月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zhuchengjszp@126.com,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0536-6062524确认。
(二)网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报名表》(须个人签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公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上述材料请于7月7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zhuchengjszp@126.com。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再更改。
(三)试讲
主要测试公费师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考察其教师岗位胜任力和潜力。试讲内容:美术教师岗位为诸城市初级中学美术学科现行教材(教材版本:湖南美术出版社),幼儿教师岗位为诸城市公办幼儿园现行教材(教材版本:明天出版社)。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试讲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具体试讲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察与体检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在校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且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按规定列入考察前置。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试讲、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并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上签约,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其中:此次公开招聘涉及的幼儿教师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6年。
五、其他事项
(一)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606252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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