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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为寿光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1982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相一致。2023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逾期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七)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面试合格证明)。
(八)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以上。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寿光市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寿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的组织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6日11:00-2月10日11: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寿光市教体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sjyj/),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4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6日11:00-2月10日11:00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11:00—2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1208室(寿光市圣城东街36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规定时间登录寿光市教体局官网打印准考证和《寿光市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答题时间为60分钟,专业科目答题时间为90分钟。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内容;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拟报考专业类别所需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现场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2:00。
(四)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招聘1人的,按1:5的比例确定)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形式为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中小学教师(中职)岗位试讲范围均为初中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试讲教材均不指定年级、版本。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考务费70元。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一)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考试;学习经历交叉、间断、不完整,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所有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默认同意授权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其中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招聘教师,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疫情防控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将按照新冠病毒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按上级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
(一)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查询网址:
寿光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rsj)
寿光市教体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sjyj)
咨询电话:0536-5222419 ,13563634439(资格复审期间)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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