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3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6名(含定向),幼儿园教师160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2021年之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限2016年及之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10.符合我县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1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5月9日及以前。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5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6:00
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5月1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3日16:00前及时与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6583022)。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5月24日9:00—5月28日9:3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5月13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阅卷、成绩统计、成绩发布,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
2.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相应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其中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3年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3年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3年5月9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3年5月9日前落户);
(9)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
(10)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11)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定向招聘人员按岗位所在组别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各学科成立相应的面试小组,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幼儿园面试内容为现行幼儿园教材。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各学科面试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列名次按①笔试成绩高、②学历层次高、③年龄小者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拟聘用人员在本面试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七、组织领导
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县纪检监察、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
八、严肃招考纪律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特别提示:
1.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发售任何复习资料。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本简章由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6583022
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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