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简章(31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文件规定,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1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退出现役并且退伍后到牡丹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应聘。以上人员应聘的,均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简章(311人)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51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等环节后,参加笔试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考试。

3.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4. 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 2023年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2023年5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mudan.gov.cn/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近1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正面证件照,无美颜,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要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2023年5月12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2023年5月1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2023年5月13日16:00前及时与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30-568518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5月24日9:00-2023年5月28日9:3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办理减免审核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结束后,对招聘岗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按比例核减并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最高的学科(分组别的学科以组别为单位计算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报考非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报考定向岗位、特殊教育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

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3年5月9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交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7.报考农村边远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3年5月9日及以前落户)和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上述材料中4、5、6、7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大学生村官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后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超过6个月的有关材料。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由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报到证明和《退出现役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非定向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向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凭减免手续可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报考岗位组别或学科为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咨询电话:0530-5685186

监督电话:0530-5685601

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简章(311人)

附件1: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pdf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微信搜索公众号【看山东】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招聘】:查看山东各区市更多招聘信息

(0)
看山东整理看山东整理
上一篇 2023年4月27日 下午12:43
下一篇 2023年4月27日 下午2:01

相关推荐

  • 2024年山东菏泽巨野县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31人公告

    2024年巨野县人民医院首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公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们将引进31名博士、硕士和本科学历人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02月29日。请注意,有关特殊岗位和报名要求的同学,请查看附件获取更多信息。

    2024年1月27日
  • 2024年山东菏泽单县中心医院引进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00人公告

    单县中心医院是一所位于鲁、苏、豫、皖四省八县结合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医院拥有多项荣誉,为了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医院计划引进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条件包括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满足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等。有关需求岗位及详细要求,请参阅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将通过网上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2024年1月16日
  • 山东菏泽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67人公告

    2023年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公告,旨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招引共招聘67人,包括综合类、教育类和卫生类岗位。报考人员需符合国籍、年龄、学历、技能等条件,并遵守法律法规。详细招引岗位信息可在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中查询。欢迎有兴趣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

    2023年11月9日
  • 2024年山东菏泽成武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0人公告

    2024年成武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成武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对象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高校毕业生具备相关学历等。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报名地点为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天颐广场。详细信息请查看成武县官网。

    2024年3月20日
  • 2023年山东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聘12人简章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所属县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

    2023年7月2日
  • 山东省菏泽鲁西新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引进3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菏泽鲁西新区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中部,是山东省级新区。新区致力于优质均衡发展城乡教育,已有106所中小学校和11万余在校学生。通过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特色课程建设,新区已建设了30所省市级文明校园、15所省市级”温馨校园”、12所省市级”书香校园”,以及一些全国特色学校。新区正在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详情请阅读以下招聘要求。

    2024年4月15日
  • 2023年菏泽单县中心医院2023年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00人)

    单县中心医院2023年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单县中心医院地处鲁、苏、豫、皖四省八县结合部,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医院创建于1944年,近年来,医院先后获得…

    2023年2月24日
  • 2023年菏泽巨野县第一批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推动巨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巨野县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

    2023年3月14日
  • 2023年菏泽成武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简章(7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023年4月27日
  • 2023年菏泽成武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6人公告

    2023年成武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相关规定,共计36个岗位。申请人须满足国籍、道德品行和政治方面的要求,同时需要具备高等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年龄、健康等条件。该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要求可参见公告附件1。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10日,申请人需将相关材料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2023年7月27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