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临沂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临沂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将2023年我县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26日至27日。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莒南县委县政府2号楼501室(莒南县隆山路北段县委县政府院内)。
三、审查需提供材料
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仔细阅读《2023年度临沂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报考指南》,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供材料,具体如下:
1.2023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学位。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用楷书注明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等信息)。
2.非2023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11月19日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
(2)有学位要求的还要出具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1月19日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专业或有学位要求的,必须与公告规定的专业或学位要求一致。)
(3)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式样见参考材料)。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自报名时起至今无工作单位的,须作出书面说明。
(4)《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5)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用楷书注明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等信息)。
3.除根据上述情形提供相应材料外,还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
(2)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2023年9月30日前,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材料。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时间据实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未进行考核的采取承诺制,面试人员作出书面承诺后参加面试,后续环节审查是否考核合格。
(4)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应提交证明其为山东户籍的户口簿或山东生源证明材料和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及复印件。
(5)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者档案所在部门对其就业情况的说明,以及书面承诺(现场填写)。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也应作出书面承诺。
(6)报考残疾人职位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证明其为山东户籍的户口簿或山东生源证明材料。
(7)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2023年度临沂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
(8)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职位的,需提供毕业时取得的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 请前来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 面试人选应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招录机关取得联系,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3. 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灯塔-莒南党建”网站和“莒南党建”微信公众号,或主动联系莒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电话:15762926211。
4. 面试及相关动态,请关注“灯塔-临沂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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