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简章
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录3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学历 | 其他条件要求 |
1 | 综合岗位1 | 13 | 专科及以上 |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
2 | 综合岗位2 | 15 | 专科及以上 | |
3 | 综合岗位3 | 2 | 专科及以上 | 在山亭区工作满1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7日前)的网格员 |
二、招录人员要求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7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7日前取得招录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6.具有枣庄市山亭区户籍,且需在2023年9月7日(含)前取得;
7.具备社会工作者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至2023年9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录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户口本(需要上传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2日11:00—2023年9月15日16:00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2日11:00—2023年9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9月15日(9:00-11:30;14:00-17:00)将身份证和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875214611@qq.com并拨打电话15318013131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镇街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报名结束后,招录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录人数。核减和取消招录计划的情况,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招录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具有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顺序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9:00–9月23日上午 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应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常识、社区建设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录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向招录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黑白打印):
(1)《2023年山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山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各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报考综合岗位3需提供工作所在地镇街综治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留存打印件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职业素养、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录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照招录计划,最后一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去掉最高分值相同者,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录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待遇
按镇街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0.8倍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缴纳企业职工的四险一金,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八、录用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考试总成绩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录取的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要求
1.对违反公开招录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录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技术咨询电话:15318013131 19963283333
政策咨询电话:0632–8811068
山亭区山城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政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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