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罗庄、经开2个校区,校舍总建筑面积约26.20万平方米,校舍总资产6.77亿元。学校开设14大类47个三年制高职专业、21个三二连读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成人本专科教育学生20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比69.86%,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硕士330余人,国家、省、市优秀教师、教学名师50余人,技术能手、首席技师、劳动模范50余人,优秀教学团队4个。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试点院校,获批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聘用在副高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5.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相关专业带头人工作经历。
6.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9.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待遇
1、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学校在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从优确定相关待遇,首次聘期参照待遇如下:
安家费 |
岗位绩效 |
科研启动经费 |
80-120万元 |
3000-5000元/月 |
10-100万元 |
注: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聘期5年;享受教授待遇;参与校内奖励性绩效分配;标志性成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奖励。须全职到岗且人事关系需转入我校,应符合省市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条件,具体待遇以人事手续完成后签订协议为准。 |
2、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1+N”政策),享受临沂市相关规定待遇。学校可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沂蒙惠才卡”),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领“山东惠才卡”,享受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交通、旅游、健身、休假疗养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3、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临沂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附件1)。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如实填写《临沂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yzyxyzp@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学校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六、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和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临沂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临沂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临沂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临沂职业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精神,执行高校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2.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和《临沂职业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执行。
3.我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同时设立流动岗位,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确立任务量,待遇按照学校柔性引进人才文件执行。
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9-2872284 2872252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临沂职业学院组织部
附件1.临沂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xlsx
附件2.临沂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临沂职业学院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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