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广大青少年儿童对于家乡的认知和了解,切实增强他们的家乡认同感,进一步健全完善文旅宣传营销体系,加快推进文旅强市建设,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枣庄市委员会、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开展2024年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招募活动,围绕打造“运河明珠·匠心枣庄”城市品牌,做优做靓“近悦远来·枣城有戏”文旅工作品牌,面向全市广大青少年儿童招募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鼓励引导他们以独特的视角,积极探索多媒体科技手段,推介枣庄美景、美食、历史故事、民俗文化、非遗传承等文旅资源。
招募时间
2024年3-6月
招募对象
枣庄户籍6-17岁青少年儿童,有特殊才艺、特长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招募条件
1.热爱枣庄,热爱文旅。热衷于宣传枣庄文旅资源和产品,能认真配合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推介枣庄文旅资源。
2.具备一定的推介能力。学习能力强,有一定文字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好;喜欢摄影摄像,乐于展现自我;有想法,有创意。
3.有演讲、朗诵、宣讲、讲故事等赛事获奖经验者优先。
招募流程
1.报名(2024年3月27日-5月15日)
(1)下载报名表(文章底部)并填写相关信息。
(2)拍摄录制一段推介枣庄文旅资源的视频作品发送至报名邮箱:zzswljsctgk@163.com。(相关要求见下文)
2.审核评选(2024年5月16日-5月31日)
主办单位根据报名视频拍摄质量、报名者形象气质普通话等情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评选,确定若干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
3.颁发证书(2024年6月)
向招募成功的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颁发盖有主办单位印章的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聘任证书。
职责和权益
1.职责
(1)宣传推介。定期创作具有我市特色的文旅宣传图文、短视频作品,鼓励每人每月创作、发布、提交至少1条文旅推介短视频,按指定方式进行投稿,并在各类视频平台、社交平台上进行分享,正面宣传推介我市文旅资源和产品,增加枣庄文旅话题热度。提倡建立个人自媒体常态化宣推枣庄文旅资源。
(2)活动参与。积极参与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并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认真准备才艺展示,积极参加十佳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评选活动。
2.权益
(1)作品展示。符合要求的投稿作品将在文旅枣庄新媒体矩阵进行展示,并择优向上级文旅官方媒体推荐展示。
(2)加入市级志愿服务队。主办方组建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志愿服务队,成为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志愿服务队队员。
(3)评优表彰。主办方将根据履职和才艺展示情况,年底评选出“2024年十佳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并进行表彰。
(4)参与各类拍摄。有机会参与枣庄各类文旅视频拍摄;可作为特约嘉宾,参与枣庄文旅类节目录制;受邀参与枣庄重大文旅活动。
(5)参与文旅研学。有机会参加主办方举办的研学等活动,并获得名师指导与相关培训,内容不限于文旅相关知识学习。
报名作品拍摄制作要求
1.内容要求:围绕枣庄人文历史、城市故事、美食美景、遗址遗迹、非遗文化、民俗风物、戏曲、文艺达人、乡村旅游、代表性人物等文旅资源以及文旅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主题,挖掘枣庄文旅资源中的特色亮点,讲好枣庄文旅故事。
2.技术要求:时长在1-5分钟,视频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文件格式统一为mp4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像素)。
3.投稿要求:邮件名“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姓名+推介资源+投稿日期”(邮件内文件名同上),如:枣庄小小文旅体验官+张三+台儿庄古城+240327。
4.其他要求:
(1)投稿视频应为原创,无版权纠纷,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
(2)作品一经上传即为授权主办方传播推广及二次改编。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原则
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
将报名表及报名视频按要求发送至
指定邮箱:zzswljsctgk@163.com
联系人:种飞 ;电话:3099778
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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