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胜坨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15个岗位,其中胜德社区8个,包括:公共服务类4个,社会治理类4个;通明苑社区7个,包括:公共服务类4个,社会治理类3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公共服务类 岗位名称:人社服务公益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8个,人员需求:胜德社区4人,通明苑社区4人。 2.岗位要求:长期在胜坨镇辖区居住的,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②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③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群体; 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⑤残疾人; ⑥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⑦16~24周岁失业青年; ⑧失业“二孩妈妈”等 3.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协助镇人社所广泛宣传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大惠企利民政策知晓度;协助开展辖内劳动力资源、就业创业信息的收集、调查,征集人社服务方面的需求及困难并及时上报;积极发动、组织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活动。 (二)社会治理类 岗位名称:社区服务引领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7个,人员需求:胜德社区4个人,通明苑社区3人。 2.岗位要求:长期在胜坨镇辖区居住的,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②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③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群体; 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⑤残疾人; ⑥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⑦16~24周岁失业青年; ⑧失业“二孩妈妈”等 3.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社工服务、文化、计生、养老护理、帮弱助残、便民服务等民生服务性辅助工作;服从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择优录取、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胜坨镇便民服务大厅就业窗口。 4、咨询电话:2064360 (二)聘用 成立胜坨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专班,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安排部署。各社区主任、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组成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社区、部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社区、部门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镇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3.本公告由胜坨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胜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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