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兴隆街道实际需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并报“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将兴隆街道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69个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3个,其中公共管理类35个,公共服务类7个,设施维护类1个;城镇公益性岗位26个,其中公共管理类5个,公共服务类19个,社会治理类2个 。
二、岗位人员范围及要求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兴隆街道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具体范围: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群体。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兴隆街道户籍或常住居民,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具体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残疾人;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16~24周岁失业青年;
8.失业“二孩妈妈”。
三、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管理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6个,人员需求6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管区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档案整理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工作;完成管区及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安全应急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9个,人员需求9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管区及村“两委”的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辖区周边划定区域的秸秆禁烧、燃气安全检查、罂粟踏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完成管区及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岗位名称:人社服务公益岗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6个,人员需求16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管区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协助街道人社所宣传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大惠企利民政策知晓度,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协助开展辖内劳动力资源、就业创业信息的收集、调查,征集人社服务方面的需求及困难并及时上报;积极发动、组织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活动。
(4)岗位名称:生态巡查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个,人员需求4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管区及村“两委”的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农村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乡容、村容和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管理等方面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等。完成管区及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服务类
岗位名称:环卫保洁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7个,人员需求7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管区、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辖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保养工作,宣传环境保护、文明卫生等知识,配合做好卫生防疫等工作。
3、设施维护类
岗位名称:公共设施维护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管区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设施管护、文体活动设施管护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管区及村两委。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协管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个,人员需求5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主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档案整理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成员的各种社区服务活动;做好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工作;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公共服务类
(1)岗位名称:人社服务公益岗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个,人员需求4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协助街道人社所宣传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大惠企利民政策知晓度,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协助开展辖内劳动力资源、就业创业信息的收集、调查,征集人社服务方面的需求及困难并及时上报;积极发动、组织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活动。
(2)岗位名称:城市创建服务协管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9个,人员需求9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及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等工作,向居民做好宣传工作 。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3)岗位名称:社区服务协管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6个,人员需求6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做好社区环境保护、道路设施管护等其他应急安全防护以及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等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成员的各种社区服务活动;做好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工作;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3、社会治理类
(1)岗位名称:社区网格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负责辖区内人员摸底、登记、统计等工作;做好辖区居民便民服务各项宣传 工作;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社区调解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②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居民纠纷,负责辖区潜在矛盾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及时向社区反应矛盾隐患;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街道、村居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3.现场报名地点:垦利区兴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546-2885927 0546-2885987。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聘用
兴隆街道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村居、社区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城乡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协议)规定的试用期按岗位要求制定。
五、岗位待遇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兴隆街道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3.本公告由兴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垦利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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