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枣庄市乡村规划师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乡村规划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3名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办法及岗位名额
1、原则、办法:按照“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2、岗位名额13名。
二、选聘条件
本次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选聘,将从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资源管理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规划或建筑设计单位、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技术人员,或者从事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的退休专家中公开征选。
具体条件为:
1、应热爱乡村规划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认真严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2、志愿服务的乡村规划师,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或对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乡村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三、工作职责内容
1、调研献策。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所在镇和周边区域的实际情况,建议列席相关工作会议,就所在镇和村庄的发展定位、资源保护利用、空间布局、产业发展、风貌塑造与实施策略等提出专业建议,参与所在镇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研究决策。
2、规划编制。协助所在镇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编制要求,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把关,为责任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技术把控。协助所在镇把控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统筹和精细化管理的目标与原则,对责任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选址、规划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参与责任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查,依据上位规划、规范标准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
4、监督评估。结合实地调研,负责对所在镇责任区内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定期作出监督评估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5、沟通协调。了解城乡社区居民和村民需求,掌握社情民意,形成专业意见,反馈现实情况,及时与规划管理等相关部门 进行协调沟通,帮助所在镇解决规划设计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6、宣传服务。协助所在镇进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宣传、解读规划成果、就规划设计相关问题答疑解惑等,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参与规划设计工作,对所在镇规划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提升地方规划管理水平。定期总结工作问题与经验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应的宣传平台。
志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培训合格后,派往“双十镇”担任乡村规划师。聘用期间且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若因人员变动出现岗位空缺,将及时进行补充。
四、薪酬待遇
1、从机关事业单位选聘的志愿者,由志愿者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差旅费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原则上每月报销不超过4天(次),超出部分可按照标准在志愿者所服务镇政府报销。
2、从其他机构选聘的志愿者,由志愿者所在单位按照单位规定给予补贴或报销差旅费。
3、个人志愿者,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志愿者,由所服务镇政府按照当地差旅费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考核优秀的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可由所服务镇政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五、人员管理
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镇政府将负责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的人员管理。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的统筹管理,包括志愿者征选、人员招聘、评优考核、动态管理等事项。镇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落实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
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见附件),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 2 年;提供志愿服务的兼职乡村规划师,每月累计驻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 个工作日,且必须参加所在镇各类涉及规划方面的决策。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将依据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在规划编制、实施、建议等方面的工作绩效,加强对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的监督和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续聘、奖励、提前解聘的依据。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聘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与所在地乡镇因聘用问题引发的争议,可通过调解、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六、实施步骤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公示、聘用上岗的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
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下午17时截止(咨询电话:0632-5813161 )。
3、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下载《滕州市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报名信息表》,将内容填写完整、贴上照片、个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与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压缩成文件包)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zsghk@163.com
4、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志愿者数据库,资格两年内有效,随着岗位空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聘用
公示结束后,发放聘书,志愿者上岗。
附件:滕州市乡村规划工作志愿者(乡村规划师)报名信息表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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